廖正远律师接受被告张女士委托担任其离婚纠纷案件诉讼代理人

  2011年4月6日,重庆律师廖正远接受家住綦江县文龙街道办事处的张女士的委托,担任其离婚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2011年4月5日,张女士就电话联系廖正远律师,称收到了綦江县人民法院寄来的其丈夫离婚起诉状及相关应诉材料,希望委托廖律师代理其离婚纠纷一案。廖正远律师考虑到该离婚案件涉及巨额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有争议,案情较为复杂,就与张女士约定面谈。张女士随即将案件材料及其手中的相关资料带到廖正远律师办公室,与廖正远律师及其团队律师共同研究。很快大家就商定了应对诉对策,并得到了委托人张女士高度认可。张女士当即就与廖正远律师所在的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确定了委托关系,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当天,廖正远律师已将张女士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函交给了綦江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承办人,并与承办法官就案情作了沟通。
  2011年4月16日,该案将在綦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廖正远律师接受被告张女士委托担任其离婚纠纷案件诉讼代理人,作者重庆律师廖正远。需要聘请重庆律师,请致电廖正远律师:136 6801 6606(咨询勿扰),法律咨询请到重庆法律服务网首页在线留言或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