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正远律师应邀参加特许经营两《办法》修订意见会并发言

  2010年7月2日下午,重庆法律服务网廖正远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应邀参加了重庆市商业委员会连锁经营协会在重庆渝北区龙溪街道金龙路259号财信城市国际一楼(原电子校)举办的关于《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修订意见会议。
  廖正远律师首先谈了四点关于自己律师执业生涯中参加特许经营法律事务的感受,随后就《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拟修订的主要条款发表了自己的独特见解,以跟在场的重庆特许经营盟主们一起交流探讨,得到广大盟主的认可,也结识了不少新朋友。
  下边将廖正远律师所谈自己作为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从事特许经营法律实务的四点感受刊载出来,希望能给我们特许经营企业家、从业者一些启发:
  一、在我们参与的特许经营的谈判、特许经营合同拟定、审查等一系列法律实务当中,我们深感特许经营是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十分有价值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最佳选择方式之一,在重庆已有众多的特许经营企业。
  二、特许经营有许多游戏规则,其中绝大多数是法律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特许经营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涉及对特许经营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安排。
  三、在特许经营中,如何安排特许经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既是企业的经营发展问题,更是对特许经营当事人法律权利和义务进行的设计。在这一过程中,律师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如果您有精明的律师作后盾,您的特许经营不仅能实现企业发展的目标,而且能够很好地安享权利,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总是能够立于主动的高高在上的地位。
  四、我们遇见的一些特许经营企业的特许经营合同,其篇幅庞大、内容繁锁、其中不公平、不公正、无依据的内容随处可见,严重妨碍其拓展特许经营市场,把市场客户挡在了合作大门之外。特许经营企业虽然有特许其他企业经营的优势资源,但特许经营企业以外的客商也有不选择特许经营的权利。这就要求我们拥有特许资源的企业不要太霸气。因此,如何制定特许经营合同范本、如何进行合同谈判、修改,就是很深的学问。用好了律师,可以让您春风得意,否则您的特许资源也难以发挥作用,也可能不能发挥作用。
  这只是我本人从事特许经营法律事务的一些感受。不当之处,恳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