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本站廖正远律师谈遗产规划(下)

  本站廖正远律师接受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采访,就当前遗产规划的现状及司法实践中的一些问题谈了自己的意见。2009年11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刊文报道了采访本站廖正远律师的文章,现截录该文部分,希望能给国人提个醒——遗产早安排,身后免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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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遗产继承纠纷的不断增加,中国人立遗嘱的意识正在增强。不过,专家表示,虽然立遗嘱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分配身后财产,但是“钱多可能烫手”,遗嘱并不能避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麻烦,也难以保证被继承人的遗产和事业得到进一步的传承,尤其当继承人是缺乏理财能力的老人和孩子时。
  重庆律师廖正远认为,在做遗产规划时,除了看是否按照自己的意愿留下了遗嘱,相关人士还应思考以下问题:一旦遗产继承发生,需要承担多少税费?为合理规避相关税费,应做出怎样的安排?如何防止遗产被挥霍掉或者被人骗走?怎样做到遗产的保值增值?事业如何传承?这就需要用到遗嘱信托、人寿保险、遗产赠与和亲人借贷等多种遗产管理手段。
  “生时做死时的准备”
  胡适有句名言:“保险是生时做死时的准备。”在平安寿险分析师彭建伟看来,这说明人寿保险是遗产规划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内容。彭建伟说,理财的要领之一就是要“终身致力节税”,有没有利用保险做遗产的节税规划,结果可能大相径庭。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彭建伟举了台湾的几个案例:台湾前十大实业家新光集团创始人吴火狮先生去世时,留下数百亿的遗产,因为生前的仔细规划,要缴纳的遗产税仅两亿元;另一个是台湾纸业大王永丰集团董事长何传先生去世时,留有20亿的资产,继承人缴了约10亿的遗产税。更有甚者,台湾某房产商去世时留下一个楼盘,需要1.4亿现金缴税,由于拿不出那么多现金,继承人只得将遗产捐了出去。
  谈起保险在遗产规划中的作用,以能省多少钱最为直观。例如,张先生目前拥有资产为1000万元。假设遗产税率为40%,1000万元的遗产需交税400万元,继承人可得600万元。如果张先生用150万元购买500万元保额的人寿保险,资产减少为850万元,在张先生去世后,其家人可以用450万元的寿险理赔款去缴纳遗产税。这样,850万元遗产应缴税340万元,用寿险理赔支付后,还剩余现金110万元,这样继承人可得到遗产960万元。如果张先生选择10年分期缴款方式,保额仍旧是450万元,每年仅缴十几万元。如果张先生选择分红类寿险产品,那么,几十年之后,不仅能达到节税的目的,同时还能钱生钱,达到增值的目的。作
 
赠与:遗产的又一种转账模式
  廖正远告诉记者,对于有企业、公司的富裕人士来说,赠与也是遗产规划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企业的经营当中,将股权或者其他的权利逐步转移到他人的名下。对于受益人来说也是积累经验的一个过程。
  廖正远介绍说,与遗赠(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本人死亡后生效的单方面民事法律行为)不同,赠与是指赠与人生前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财产权利一旦向受赠人转移后,赠与行为不能撤销。由于我国目前仍没有开始征收赠与税,以赠与方式进行遗产规划,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赠与更适合直系亲属。”专家提醒说,生前赠与子女财产,自己一定要留下足够的财产份额,以免子女“认钱不认人”,得到财产后对遗产规划人不闻不问。
  延伸阅读:  廖正远律师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谈遗产规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