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远律师解读《民法总则》 十大亮点关系你我

  
  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施行。从1986年的民法通则到如今的民法总则,标志着民法典总则编的形成。总结民法总则,有十大亮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亮点一:公序良俗进入法律,彩礼退不退终于有了说法
  【法律条文】  第八条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 【法律适用】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正远律师解读】 公序良俗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适用性。作为一种兜底性规定,目的是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比如:法律对于“彩礼钱”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依据民法总则规定,就可适用当地的习惯。只是作为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公序良俗。通常情况下,返还彩礼需要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亮点二:胎儿也有继承权,保护从摇篮到坟墓
  【法律条文】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正远律师解读】 从出生前还是胎儿时,其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等利益就受民法总则的保护。而人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仍会受保护。
  亮点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降低,8岁就能独立买东西
  【法律条文】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远律师解读】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获得不附义务的赠与,也可以从事买作业本、交学费、借书等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离婚时,8岁的孩子可以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跟着哪一方生活。对8到10岁的孩子,如果在校园期间发生人身损害,学校承担的不再是过错推定责任,而是过错责任,从法律责任分配的角度来说,相对减轻了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管理职责。
  亮点四:监护人可遗嘱指定,虐待孩子的父母要被“替换”
  【法律条文】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以及第三十六条。
  【正远律师解读】 “遗嘱指定”和“协议确定”监护人是民法总则的一大创新。父母在身患疾病时,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形式,安排好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后事,以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前,离婚现象普遍,父母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协议确定谁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必须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监护人有虐待孩子的,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亮点五: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村委会是特别法人
  【法律条文】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正远律师解读】 民法总则又一大亮点是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与民法通则有显著不同。政府机关、村委会、居委会对外签合同的情况很多。通过“特别法人”的制度设计,赋予这些组织法人地位,有助于它们依法参与民事活动,独立承担责任。
  亮点六:个人信息禁止非法买卖
  【法律条文】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正远律师解读】 “人肉搜索”和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网络电信诈骗频发。民法总则的这一规定,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亮点七: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Q币、游戏装备不能随便抢、盗
  【法律条文】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正远律师解读】 对于Q币、游戏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要不要保护,过去有较大争议。民法总则保持了开放性,明确法律对这些财产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为将来的立法留足了空间,也为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亮点八:做好事有了保障,“好人法”保护见义勇为
  【法律条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远律师解读】诚信缺失近来成了社会问题。因保障不力,不敢见义勇为、不敢做好人困扰着人们。这两条规定明确了做好事受损失可以从受益人处得到补偿,做好事时造成受助人损害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从而鼓励更多人做好事。
  亮点九:诉讼时效从2年延长到3年
  【法律条文】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正远律师解读】 民事诉讼时效由原来的2年改为3年,有利于权利保护。延长诉讼时效,可以更好地避免因错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机会的情况发生。
  亮点十:未成年人遭性侵18岁后仍可追偿
  【法律条文】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正远律师解读】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常不能独立判断是否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民法总则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将行使该项权利的诉讼时效起算点规定为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从而有利于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如果以18周岁作为起算点,普通诉讼时效期间3年,至少可以算到21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