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离婚案件代理注意事项

  律师代理房地产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应注意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法[2012]40号)精神,把握当前律师代理房地产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离婚案件的注意事项。
  201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法[2012]40号),就当前人民法院审理房地产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等案件的民事审判工作通知若干问题,值得诉讼律师重视和学习。重庆法律服务网廖正远律师就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归纳如下九个要点:
  一、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将很难适用情事变更原则。通知指出审理房地产纠纷“要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正确认定变更的情事与正常的市场风险、交易风险之间的界限,提高市场行为的可预见性和合同利益的确定性与可信赖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注意通过民事审判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市场风险意识,维护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就注重证据收集和举示。人民法院将加大对各种高利贷和虚假债务排除和审查。同时,该通知还强调“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要依法准确认定民间借贷行为效力,正确划分合法的民间借贷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的界限;要正确分析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实质,判断当事人有关约定的效力,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争议案件将更注重社会效果,强调坚持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的理念,把保护劳动者的眼前利益同保障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但对于生存完全无望且以恶意欠薪等形式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要加快审理进度和财产保全的力度。
  四、涉农民事案件要站在稳定农村社会和保障农民生存权的高度。通知要求依法坚决制裁侵害农民特别是农民工群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要注意统筹协调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间的关系,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规范流转。
  五、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对侵权纠纷和相关的交强险合同纠纷案件要合并审理;在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情形的责任承担上,应当在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同时,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在未投保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上,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其余部分按照侵权责任认定和划分。
  六、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避免因重复鉴定久拖不决注重委托鉴定的统一化,严格执行只有经人民法院统一委托后作出的鉴定结论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则。对于人民法院委托作出的鉴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要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严格把关。
  七、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要在涉及财产权属的认定、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上,按照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保护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重在维护家庭关系的和睦与稳定。
  八、对网络电信服务、网购团购、婴幼儿用品消费、文化产品消费与服务等领域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要加大审判力度,着重依法制裁以利诱、误导等方式欺诈消费者,设置消费陷阱或者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法行为。将严格执行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涉及产品质量、流通服务、旅游消费、食品药品安全等纠纷案件。
  九、律师在代理合同、物权等民事纠纷案件中,要注重通过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主张权益。通知强调“在审理合同、物权等民事纠纷过程中,要注重通过适用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等制度,加大对违背诚信行为制裁力度”,虚假诉讼、商业欺诈等不诚信行为依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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